信件标题 | 离婚登记的问题 | ||
来信人姓名 | 黄** | 来信时间 | 2018-02-28 |
来信内容 | 请问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四川省仪陇县)登记结婚的,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成都市双流区)登记离婚吗 | ||
回复人 | 双流区民政局(区长信箱) | 回复时间 | 2018-03-01 |
回信内容 |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民政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办理离婚登记需在当事人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离婚登记要件: 1、当事人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户口本第一页及本人一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结婚证原件遗失,需前往原结婚登记机关查询并复印原始结婚档案后加盖公章。 4、离婚申明书一份(可在咨询处免费领取填写,声明人签字一栏暂不签字,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完成)。 5、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需A4纸打印,离婚协议书当事人暂不签字,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完成)。 6、当事人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注:男女双方均需到场办理离婚登记,本婚姻登记处无内部指定打印、复印、照相点,办证所需照片、复印件由当事人自行准备。 2018年3月1日10:12时工作人员回访您,您对我局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对工作态度表示满意。 成都市双流区民政局 2018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