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鼓励企业拓展销售渠道补助项目的通知》(成经信财〔2018〕38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区(市)县初审、我委审核、专家评审推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9户企业拟给予资金补助,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一、公示时间
2018年7月28日-8月3日。
二、反映形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或成都市财政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明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市纪委派驻市经信委纪检组 61886372;
市经信委机关党委 61886364;
市经信委产业协作处 61888774;
市财政局企业处 61882554。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