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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车位”买得不? 人防办:使用权可出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8  浏览次数:87
核心提示:成都全搜索新闻网(实习记者 范鱼)6月8日报道 最近,网友邓先生听说他所在小区有新车位售卖,可一去打听才发现这并非是普通车位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实习记者 范鱼)6月8日报道 最近,网友邓先生听说他所在小区有新车位售卖,可一去打听才发现这并非是普通车位,而是一种叫“人防车位”的车位。据说这种车位没有产权,却比市场价更便宜,这让他犯了难。 就此线索,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来到该楼盘了解相关情况,发现该小区与业主签订并不是买卖合同,而是租赁合同。市人防办表示,开发商可以出租此类车位的使用权。 实地走访 人防车位仅剩几十个 签的是租赁合同 记者在该楼盘租售中心了解到,“这个小区有1300多个车位,在负一楼的300多个车位是属于普通车位,负二楼的1000多个车位是人防车位。”据了解,小区目前已只剩下几十个人防车位。 当记者表现出对车位产权问题的担忧时,中心的向师傅说,“这个车位国家规定是不买卖的,所以只能与开发商签订租赁协议。”他还提到,人防车位没有产权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如果以后想转让,仍然可以在租售中心再次挂出,转让成功后只需要去开发商那里进行一个更名,更名费用大约在3000元左右。 记者在小区停车场看到,人防车位与普通车位并无两样,也没有特殊标记。“现在是七万三一个,任何位置都是一样的价格,以后每个月再交50元的管理费就行了。另外你暂时不用的话还可以拿出来租,一个月350到400元不等。”一边走向师傅一边介绍。记者打听到,该小区普通车位的价格目前在14万左右,人防车位除了没有产权,低廉的价位的确非常诱人。 事后,记者联系到了一位居住在此小区的业主余女士。据她透露,自己在很多年前就弄了个人防车位,当时的价格是8万左右。“我们知道这个是办不到产权的,但是价格比较便宜,签订的也是租赁合同不是买卖合同,也就是租赁开发商手里的使用权。” 成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不存在“人防车位”的概念 可以租赁 这些车位到底有何特殊性?受法律保护吗?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成都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管理处李处长。“首先大家要搞明白的一个问题是,'人防车位'的概念是不存在的,归根到底它是一个人防工程。”据他介绍,该区域的标准的提法是“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暂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也就是说在民用建筑自身有地下室修建规划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需要划分一定比例的区域作为人防地下室。人防办公室则需要对该区域的主题结构、防护措施等进行完善,让其在战争时候具有防空功能。 为了避免人防工程在无战争时期的闲置浪费,根据《人防法》的相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鼓励投资者对该区域的日常使用,并且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具体而言,若是开发商投资建设了小区的人防工程,其人防车位的管理收益则归开发商所有,开放商可以出租此类车位的使用权。 同时,李处长还提到,“该区域属于结合民用建筑而修建的国防工程,在区域上具有重叠,并且国家对这个整体范围能不能分割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也就是说由于整体区域能否被分割成小产权没有确定,那么目前来说就没有办法办理分户产权。 律师提醒 不动产租赁期限最长20年 “由于人防车位的区域属于国防工程,按照《物权法》第52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人民防空法》第2条规定: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因此,小区防空地下室的产权应当归属国家。”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雷琳琳告诉记者。 雷律师说,“在我国《合同法》中,不动产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但既然与开发商签订了使用权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在有效期内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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