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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 成都将新创办15—20所共建附属学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7  浏览次数:81
核心提示: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校地共建高校附属学校的指导意见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校地合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校地共建高校附属学校的指导意见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校地合作,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培育优质教育资源,提升环高校基础教育质量,现就推进我市校地共建高校附属学校(包括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下同)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高校周边基础教育发展,以协同育人为根本、机制创新为关键、提升水平为核心,推动地方政府与在蓉高校共建高水平的附属学校,形成共建共管、共创共享的校地合作共同体,构建结构完善、融合发展、特色鲜明、质量领先的环高校基础教育发展生态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加快“优教成都”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共建原则  

(一)县域自主、市级统筹。校地共建的高校附属学校(以下简称共建附属学校)由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协商驻地高校并以协议方式确定。遴选具备条件和基础、具有发展空间和潜力、自身发展愿望强烈的学校作为共建对象。重点与专业力量较强、学科优势明显、合作意愿较高的高校开展共建。实行共建附属学校市级备案制度。  

(二)公益为主、促进公平。坚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本质要求,重点选择地方公办学校及具备公共属性的高校自办学校进行共建。共建方式可选择高校现有的附属学校(以下简称附属学校)进行共建,也可遴选一般学校和新建学校共同创办共建附属学校。附属学校共建后不因共建改变办学性质、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三)就近优先、深度融合。附属学校共建要有利于校地实施共同管理与深度融合,有利于双方优势就近利用与发挥,要优先选择高校周边的基础教育学校与高校进行“一对一”、不同学段多所学校与同一高校“多对一”和不同区域多所学校与同一高校多个校区“多对多”的就近共建。  

三、共建目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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